• 2008-07-15

    全民超人 - [眼底]

            昨天在皮皮网上翻出一部老片儿《天使在人间》。看完之后发短信给徐毛毛:“我算知道天使是什么样了。”徐毛毛很得意地回复:“上初中时就跟你们宣传过,可你们一点反应都没有。现在终于肯承认了吧!”

        我这次确实落伍落大发了,与天使相识恨晚。我从没见过那么纯洁清澈的眼神,像晨曦中的一瓣莲花,散发着柔和却不容亵渎的光芒。连睡姿都那么美,身体微微弯曲,纤细的手臂枕在脸颊旁,好似一弓皎洁的月亮,静静地栖息于云朵间。

        于是,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恶俗的睡姿。大概是白天伪装得太安分了,夜晚就要挣脱束缚,常梦到翱翔蓝天狂飙万里啦、激战怪兽数百回合啦,所以连睡姿都要与之匹配——侧卧,两腿一屈一直呈弓箭步(小学体育课上练习过的特标准的那种),一只胳膊收于胸前,另一只胳膊高举过头顶——没错,就是超人的标志动作!(会不会我就是那个潜伏于芸芸众生中的尚未开窍的准超人呢?)

        唯有这个姿势,才能让我睡得香、睡得沉。相应地,对硬件的要求也高些,床不够宽,被子不够长,超人就没办法摆出经典POSE。

        长妈妈和我有相同癖好,人家是个顶天立地的“大”字,比我简洁气派些,挤得小鲁迅蜷缩一隅,贴着滚烫的席子敢怒不敢言;听说蔡头也是,但远不及我雄姿英发,她是双手举过头顶,一副缴枪不杀的样子。在这里偷偷曝光,反正某蔡远在德国佬儿的地盘酿啤酒,想报复也鞭长莫及^^          

  •         今晨,天刚蒙蒙亮,正沉浸在凉爽而惬意的睡眠之中,忽听院外鞭炮声大作。这鞭炮好生了得!石破天惊,响彻云霄,捂耳朵的双手稍有松懈便有疾如利刃的的声波硬生生地划破耳膜;更兼气势浩大,汹涌澎湃,秋风扫落叶般将整个小区吞噬;愈加可叹的是耐力持久,源源不断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直震得我头晕目眩,“甜梦与宁静齐飞,怒火共金星一色”了。

        受害者一定不止我一人,不知有多少被惊醒的难友们正在床上辗转反侧;受害者更加不止住户们,保洁员阿姨看到遍地的纸屑也要无奈地吟唱:“落红最是无情物,掺杂泥水更难扫”。

        燃放鞭炮的初衷该是贺乔迁之喜吧!可我真不敢保证,谁能在拼接残梦失败后,谁能在无端被增加劳动量后,还能很有涵养地微笑祝福。气急败坏时,国骂的出现频率一定很高,不牵扯列祖列宗估计已算口下留情了。想借鞭炮讨个彩头,却惹来咒骂,有何吉祥如意可言?

        利己利人是圆满,舍己为人是高尚,“自扫门前雪”是本分,而像上述这种损人不利己的,只能被冠以“猥琐”了。

        当然,也并非所有的把别人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之上的“高尚”都值得称道。譬如这个结婚仪式:酒店星级要高、场面要大、菜品要贵、来宾要多,拿家庭财政上的赤字换来别人艳羡的红眼;东拼西凑一串儿娇贵的高档车招摇过市,挤进细高跟鞋裹着累赘的婚纱从开场站到结束,让别人欣赏风光;闹洞房时什么阴损怪招都得忍受,硬着头皮也得让别人尽兴——只有别人啧啧赞赏了,才代表自己幸福了,是吗?可我就纳闷了,这婚是为自己结的还是替别人结的呀?爱情,是两人之间的默契;婚姻,是对彼此的责任;幸福,是相互用心感受,不需要见证。

        PS:我的题目是不是很有鲁迅杂文的范儿啊?挖卡卡~

  • 2008-06-29

    对不起 - [耳畔]

            天天与公交车为伴,除了玉体欠安,本身已属于受保护人群,或是心情特别郁闷,瞅谁都面目可憎的日子,基本上看见老弱病残总会让出座位,而基本上对方也都礼貌地回应相同的一句话:谢谢!

        今天,依旧是又慢又挤的135路,“市二院”站牌上来一位老人,佝偻的背,干瘦的手握着一柄同样伶仃的拐杖。车刚发动,筛子般颠簸着,老人摇摇晃晃,连步子都迈不开。我赶紧起身,指了指座位,然后走到一边。老人看着我,头微微低垂,喃喃地念叨着:“对不起!对不起!”然后缓缓挪向座位坐好。

        忽然间心里酸酸的。其实,让座对我来说只是一种习惯罢了。所谓习惯,是不含任何感情色彩的。甚至偶尔还会厌烦,抱怨老头老太总喜欢拣高峰期凑热闹。而这位老人,应该亲历了许多视而不见的冷漠的“坐客”或不胜其烦的所谓“热心人”吧!于是他也默认自己已成为社会的累赘,所以会因为“抢占”了别人的既得利益而感到自责,会因为接受了别人额外的照顾而感到歉疚,会因为给别人添了麻烦而感到惭愧。

        可是,我们都会老,我们也会成为别人肩头沉沉的包袱。也许到了那一天,我们才能感同身受。

  • 2008-06-27

    闲适的准假期 - [眼底]

           虽然还没正式放假,一学期累积的调休却已经让小日子滋润起来了。先安心做几天宅女,守着电脑电视,把拉下的剧集都补上。

        皮皮网《法证先锋》出了第二部,自然要追看的。TVB就像上好佳的可可甜心,一直把它当作最喜欢的零食,其实吃多了会腻,也没什么营养,但去超市总要拿上一包,只为那伴随了我多年的熟悉的味道。遗憾的是,在第一部里平分秋色的钟嘉欣和蒙嘉慧,不敌风头正劲的“视后”佘诗曼。只为成全佘诗曼与林文龙的感情戏,钟MM莫名其妙就枉死于一场爆炸案了;剩下蒙嘉慧孤掌难鸣,索性设计成出国读书,女主角的地位名存实亡。果然成则为王败则寇啊!

        电视频道依旧是韩剧的天下。我一向没耐心欣赏家长里短,也没善心陪着哭哭啼啼,所以统共就完整地看过《蓝色生死恋》和《浪漫满屋》。不过这次相当后知后觉地盯上了《My girl》。都怪李东旭的眼神实在太迷人啦,隔着厚厚的荧光屏,我都被闪得七荤八素的。原来他还演过《阿娘》,当年被该片吓得不轻,忽视了这个帅哥,真是罪过罪过!

        合肥台反其道而行之,搞起了怀旧日剧之旅。这几天一直在播放和久井映见特辑。久违的和久井映见,是同那部《通向婚纱之路》紧紧联系在一起的,是同我的高二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。那时吃饭总故意磨磨蹭蹭,写作业也不安生,很善于掐着钟点出来倒杯水、上个厕所什么的,只为瞅一眼反町隆史可爱的笑容。十年了,当我的耳边再次响起主题曲《Can you celebrate》时,我忽然发现,时光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。

        啊,《我的女孩》开始了,李东旭要出场啦!-----暂停怀旧,我去也~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• 2008-06-23

    爱 从未离开 - [心间]

            中午,接到一位家长的电话。话筒那头传来他低沉而沙哑的声音:“杨老师,我家吴梦柳的妈妈前两天出车祸去世了。麻烦您在学校多照看下吴梦柳。”

        我猛然呆住了。吴梦柳妈妈的形象一下子浮现在我的眼前。个子不高,短短的头发,细细的眼睛。每次来学校开家长会都会热情地与我打招呼。我刚剪了头发,她很细心地发现了,笑眯眯地对我说:“还是长头发显得活泼些。”吴梦柳是个很勤奋的孩子,每天写作业、背单词、记日记,常常学习到很晚才睡。她就打电话给我,希望我能劝劝吴梦柳要注意休息,别累坏了身体。

        她是这样的朴实、善良、疼爱她的孩子。可是,意外就这么轻率地带走了她的生命。她曾经那么鲜活地存在于我的身边,然而转瞬我便只能在回忆里搜寻她的模样。这样残酷的事实让我倍感沉重。

        我小心翼翼地说着些劝慰的话,生怕触碰到吴梦柳爸爸脆弱的创口。但我更替吴梦柳担忧。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成长道路上,他会流下多少思念的泪水呢?

        孩子,请你坚强!要牢牢记住妈妈慈爱的目光,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你的身旁;

        孩子,请你勇敢!要抹去这道无情命运留下的伤痕并不容易,但我们会拉着你走出阴影;

        孩子,请你相信!你的守护神只是暂时告别,会有天使代替她来爱你!

  • 2008-06-22

    女文青归来 - [眼底]

            一入校门深似海。本姑娘自从拿起锄头当了园丁,便被迫放下耍弄了很久的笔竿子,让BLOG这爿田地由“大宝,天天见!”变为“每周一歌”,进而沦落成“月月‘书’”了。

        不过,近日,BLOG会出现短暂复兴!因为——本姑娘即将放暑假啦!本姑娘即将有大把时间可供挥霍啦!本姑娘即将重操旧业,投身文学女青年行列啦!

        其实对文学的热爱倒在其次,主要原因——

        假期还没开始,我妈就立下豪言壮语,准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,将我辛苦工作期间流失的重量都滋补回来。说实话,我这学期确实掉了几斤肉,特别是艺术节与期末考试的双重夹击,让我心力交瘁,真感觉有点弱不禁风了。不过,当我发现过去穿起来比较艰难的裤子居然在我身上呈现宽松状时,我便陶醉了。因此,我绝不能用假期来养膘蓄肉!所以,我得每天给自己安排点活儿,比如写BLOG就是一项很好的脑力劳动嘛!

        另外,班里的娃娃们写起作文来一个比一个费劲。有的擅长庖丁解牛,好好的一句话,硬要被分割成无数支离破碎的小段;有的“如胶似漆”,能把各种各样华丽丽的辞藻粘贴在一起,结果却像杂烩了整锅山珍海味,糟蹋了材料;而有的是素食主义者,犹如吃了没有盐、没有味精、没有酱油的白水煮青菜,一个字:“淡”!面对如此惨状,作为一位爱好了多年咬文嚼字事业的非著名写手,我异常地痛心啊!作文要从娃娃抓起。要给学生一碗水,自己先要有一桶水。那么,写BLOG绝对是个蓄水的好途径!

        不得不提的是,为了辅导孩子们作文达到更好效果,我以身试法与他们同写一道作文题。结果——那个费劲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“拳不离手,曲不离口”真是至理名言啊!我可不愿承认江郎才尽,所以,还不趁暑假速速操练起来!    

  •         灭顶之灾,就这么毫无征兆地降临了。我们甚至来不及震惊,就已经陷入了夜色般浓重的悲伤之中。四川汶川,这个原本遥远而陌生的地名,深深地烙进了我们的心底,形成一道一触碰就会生疼的疤。

        看着那空荡荡的断垣残壁,看着操场上孩子们散落的书包、球鞋,看着家长们面向废墟的绝望的眼神,我说不出话,只默默流泪,那些痛苦好像我也在真切地感受。

        这一刻,我们在一起。

        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?只要力所能及,我都愿意。我想累积这世界所有的奇迹,送去惊喜;我想收纳这人间所有的祝福,让平安环绕;我想聚集这大地上所有的阳光,驱走阴霾。我想见到你们擦去脸上的雨滴,搂着自己的亲人微笑,然后重新让你们的家园变得美丽。

        这一刻,我们在一起。

        永远沉睡在黑暗里的我的同胞们啊,请允许我代替你们去爱这个世界。我要大口大口贪婪地吮吸新鲜的空气;我要认认真真欣赏我不曾留意过的风景;我要在周末找朋友们吃东西,补齐随口许下的空头约定;我要每天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去散步,和他们贴得很近很近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• 2008-04-27

    隔室情缘 - [心间]

            因着上周末刚结束的大学聚会,最近未去的同学便频频对我感慨“物是人非”,兼作为缺席的理由。有自觉事业或感情境况欠佳,而不愿把这种失意在众人关注的眼神下放大,我能够善意地理解成“近乡情怯”;也有春风得意而担心给诸如我之类的泛泛之辈带来压力的吧,那确实应该低调,何况跟领导开会更重要。

        可是,一场普普通通的聚会,有必要被赋予如此冗杂而沉重的“人文”意义吗?不过是简单轻松的碰个面、打声招呼、说说笑、热闹热闹,谁会管你脸上冒了几颗青春痘还是腰围减了几寸?

        我实实在在就是想来看看我的芳邻们的。

        我爱串门儿,像村子里的大婶们爱端着饭碗四处跑,我也时不时地跻拉着拖鞋拐入隔壁的俩房间赖着不走。103寝室里有许多和我一样比较顽固的“不上自习”派。老魏便常在某个诡异的角落以某个诡异的姿态读着某本诡异的书,但由于是美女,再加上103总出奇的整洁,反倒构成了一幅很和谐的画面。而君君床位的墙面总尽心尽力地为娱乐杂志做着宣传工作,当然以帅哥明星海报居多,我疑心她每晚做梦会应接不暇。小眼则踏实的多,十有八九都在勤力地转动着腰上又粗又重的呼啦圈。而宝凤,地球人都知道,她不在洗衣房就在去洗衣房的路上。去104寝室得看时机,因为刻苦学习的姑娘们常常用一把铁锁横眉冷对我的懒散,所以一旦逮住了小刘,一定要抓紧时间跟她探讨治痘的经验教训,目的是吃她的堑,长我的智。运气好的话会遇见贤娴,那必然向她请教如何搭配衣服(虽然事实证明世上无秘诀,瘦才是王道),有时我巧舌如簧,还会成功地诱骗她陪我一起去逛街。

        串门是一件很有益于身心的活动,“读万卷书,行千里路”嘛!我就是在长期的走动过程中,了解到了很多新知识新资讯,譬如学校租书小店是可以借到金田一滴,爱丽的爽肤水瓶子是可爱滴效果是不错滴,上课笔记没抄全时是可以动用多方资源滴-----

        我最爱这样的隔室情缘。相处的也许都是些肤浅的小事,没有彻夜交心长谈,没有分分合合的历练,你不会失态地在她们面前为你的爱情放声大哭,也不会叨扰她们去分担你前途未卜的烦恼,但她们会在走廊上真诚地赞美你的新衣裳,会在分别后在QQ上轻轻地问一声“你好吗?”,会在相聚时亲切地张开双臂叫我一声“老杨!”她们是水蜜桃果汁,会让你在晴朗的天气想起她们清甜的味道和一抹淡粉的色彩。

  • 2008-04-09

    你丫闭嘴 - [耳畔]

            去年,当我还待在那个温暖的编辑室,被倪姐、饼饼、野猪宠着捧着的时候,每次听雕跟我絮叨起学校里形形色色猥琐的同事,我都很同情她,就好比人人都拈瓜子儿吃,偏她一咬一个臭的,是个倒霉的特例。

        如今我也进了教师圈儿,才发现:原来天下瓜子儿一般臭。也许是脑子整天在忙着把零点几的分差放大,所以目光也斗鸡了,最善于集中于别人微不足道的缺点上做文章;连嘴皮子带心肝都变琐碎了,最擅长从别人不经意的言语里挖掘深意,几人围做一团议论着,时而做嗤之以鼻或义愤填膺状,好似真理全都掌握在他们手上。

        OK,如果你们真的以此为乐趣,我不打扰你们的雅兴,但请不要在午休时间无限量地扩张你们的喉咙。我知道你们的嗓子好,但你们的眼神真的很不好,本姑娘抱着靠枕在办公桌上趴着,已经夸张到用衣服盖住脑袋了,难道你们瞧不见吗?

        剥夺我的休息权利,罢了,我可以闪到教室去睡,虽然板凳硬点,但起码清静。可每周三教师例会的音乐欣赏,我多喜欢并拥护的项目啊,可以在悠扬的旋律中平抚烦躁的心情,培养一点点接近高雅的情操。我闭上眼,然而我耳边回响的是什么?飘扬着淡淡哀愁的《亚麻色头发的少女》,偏搀杂着阳腔怪调的调侃,附和一片刺耳的窃笑,慢慢缠绕着升腾起来,让我瞬间觉得他们的面目也都那样扭曲地畸形起来。音乐欣赏开设的初衷“提高教师素质”也变得那样脆弱而可笑。

        OK,我真的很少骂人,我更讨厌使用粗话,我只想冷冷地看着你们,砸过去四个字:“你丫闭嘴!”

  •         显赫家族新出生的女儿佩内洛普受到诅咒长了一只猪鼻子。父母担心她被外界伤害,便将她藏匿起来,一边寻找合适的贵族同她结婚,以解除咒语。可惜所有男人一看见佩内洛普的样子,全都吓得落荒而逃。水管工人之子麦克斯为偿还赌债,冒充相亲者前来,却被佩内洛普的单纯善良所吸引-----

        说到这里,估计有人会不耐烦地打断我了:然后麦克斯爱上了佩内洛普,送上真挚的一吻,于是佩内洛普恢复了美丽的容颜。难怪片名译作《真爱之吻》了。绝对老掉牙的剧情啊!

        没错,公主和赌徒最后确实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。不过,浪漫的爱情和英俊的男主角只是一个漂亮的幌子。拯救佩内洛普的是她自己。当她勇敢地走出父母编织的保护网;当她拿下遮盖丑陋鼻子的长围巾;当她毅然拒绝为了私利而娶她的人,舍弃了破除咒语的机会;当她第一次痛快地喊出:“我喜欢现在的自己!”时,她忽然发现那只曾带给她无尽痛苦的猪鼻子消失了。

       “诅咒本身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你对它的恐惧。”虽然女主角的转变过快了些,男主角的地位过低了些(标准一只可有可无的花瓶嘛!),不过这道理倒还满深刻的。

        为了引出主题,影片三分之二都在铺垫。幸好许多有趣的细节都集中在前三分之二之中,常常让人忍俊不禁,所以并不显得冗长。反倒是佩内洛普恢复样貌之后,由于情节太顺理成章,多少有点乏味。不过,童话电影能做到这份儿上,已经算不错了。